天人合一
发布时间:2022-11-11 作者:徐佳佳 河南省委党校(河南行政学院)哲学部讲师,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哲学博士 来源:学习强国
天人合一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只有植根本国、本民族历史文化沃土,马克思主义真理之树才能根深叶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文明的智慧结晶。天人合一作为报告中明确提出的十大理念之一,是贯通中国传统哲学的根本思想,也是中西文化差异的木本水源。解读天人合一涵指的自然与社会双重意蕴,不仅能挖掘其与绿色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文明以及中国式现代化的密切关系,还能会意中国哲学所特有的一体化、整体性思维范式。从而坚定历史自信、文化自信,实现古为今用、推陈出新。
从春耕、夏长、秋收、冬藏“不违农时”的日常劳作,到修齐治平“以德配天”的治国理政,天人合一都悄无声息地影响着中国人的日用伦常。同时,天人是否合一也是中西哲学差异化的逻辑起点。西方哲学的底色充斥着“人是万物的尺度”“人为自然立法”“主客二分”等天人对立的观念,而中国哲学的本色散发着“道法自然”“性天相通”“辅相参赞”等天人合一的理念,甚至中西文化的其他区别都是由此衍化而来。要讲清楚植根国人内心又显著区别西方思想的“天人合一”,首先要明确“天”和“人”的含义。在中国传统思想史上“天”和“人”的意蕴都十分丰富,“天”既指自然世界还指伦常义理,“人”对天的主动性既指自然主动也指道德主动,这也说明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是关联的,宇宙论与伦理学是相互贯通的。
天人合一与绿色发展遥相呼应
“自然之天”视角下的天人关系属于宇宙论范畴,主要探讨人与自然如何相处,是二十大报告中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思想来源。无论是老子所言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二十五章)还是孔子所说的“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或是庄子提出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庄子·齐物论》),都是指人与天地万物是相互联系的、始于同一宇宙本源的有机整体,倡导顺应自然、清静无为、人合于天的“天人合一”。而且这些保护自然的理念在传统社会也都得到了实践。我国早在尧舜时代就设有管理山林川泽、草木鸟兽的环保机构及管制“虞”,商周时期出现的“网开一面”“里革断罟”的著名典故就是环境保护、绿色发展的雏形。孟子与梁惠王论政时就明确提出了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的理论:“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孟子·梁惠王上》),秦代还颁布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法《田律》。此外,《管子》《礼记》《吕氏春秋》《淮南子》等文献典籍也都明确规定了对自然开采的程度与时间,这说明自然宇宙视域下的“天人合一”不仅是当代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渊源,而且已经转化为具体实践,成为二十大报告中出现的“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等具体要求的直接经验来源。
天人合一和马克思主义自然观不谋而合
一般而言,环保是伴随着近代工业革命、自然环境遭到破坏之后才产生的相应理念。诞生于近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就工业对环境的破坏形成了特有的环保观。恩格斯明确提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每一次胜利在第一步都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却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第一个结果又取消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与已经在中国产生了数千年的“天人合一”理念不谋而合。马克思更是认为,只有摆脱私有制的束缚,在共产主义社会,人才能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主人。这里的私有制束缚贴切说明,人们所执着的对自然的私人占有和索取,恰恰是与“天人合一”背道而驰的“天人两分”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而共产主义社会追求的以消除“分别”为根本的私有制,恰好与“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内涵不谋而合。
要回答中国传统社会为什么会产生如此超前的“天人合一”绿色环保思想,需要还原到历史的客观情境中寻找答案。《周易》中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民以食为天”的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古代的圣人正是在观察天地之道的基础上发现、总结、掌握自然时令的变化规律,所以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天文历法在中国古代格外先进,河南安阳出土的殷墟甲骨文中,就发现了大量天文现象记载。而且,当下仍广泛使用的二十四节气也是农业文明的产物。因此,中国传统的“天人合一”理念不仅对应着当代的绿色发展观,是实现传统文化“双创”的必然选择,还是马克思主义“两结合”的连接点,对人类文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天人合一与社会文明共同发展
“义理之天”视角下的天人关系属于伦理学范畴,主要探讨人与社会如何相处,与象征社会文明的伦理道德共同发展。传统天人合一理念的伦理化并非一蹴而就,经历了萌芽、发展以及成熟的过程。
夏商时期,“义理之天”的伦理道德内涵已开始发微。据《尚书》记载,“夏王弗克庸德,慢神虐民,皇天弗保。”夏之后的商朝也以尊神著称,中国传统的神被潜在地赋予道德特质,表现为不尊德就是不敬顺天道。到了西周时期,“皇天无亲,惟德是辅。”(《左传·僖公五年》)直接显露了天道与人道无二,都具有以德为首的伦理道德属性。春秋时期,更是出现了“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左传·昭公十八年》)的认知。孔子也提出:“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孟子·尽心上》)更是明确表达了人能通天的观点。这种人天关系的互动,既强调了“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天道规律,又强调了人认识天道的道德主动性,这也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内向型修养路径开始呈现。董仲舒进一步将“天人感应”理论化,提出“天、地、阴、阳、木、水、土、金、火、九,与人而十者,天之数毕也。”(《春秋繁露·天地阳阴》)通过阴阳、五行的中介将人天相连,以此解决天人两分的二元鸿沟。“天人合一”四字首次在宋明时期被张载提出:“儒者则因明致诚,因诚致明,故天人合一。”(《正蒙·诚明》)程颢直接用“一天人”置换了“天人合一”,并解释“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程氏遗书》卷六)不给天人相分留任何余地。朱熹通过“理”系统地贯通了人与天,而王阳明则提出“人心一点灵明”(《传习录》下),从“心”的角度为人天合一开辟路径。至此,天道与人道并行不悖、合二为一的天人合一理念以成熟的理论体系与可实践的修养路径成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特质。
天人合一同中国式现代化文明一脉相承
伴随社会文明的发展,天人合一理念也愈发成熟、完整、深刻、科学,对当代新发展理念的影响也愈加明显,二十大报告中明确的中国式现代化特质就蕴含了天人合一理念中仁爱、系统、协调等观点、思路和方法。
报告定义的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是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渗透着天人合一理念中“一体之仁”的仁爱情怀。习近平总书记到广西南宁民族博物馆考察时强调“脱贫路上一个也不能少,一个民族都不能少”,同时表态“我们还不能停步,接下来要向着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迈进,一个民族也不能少。”这种无我坚定的人民立场与天人合一中的“仁民爱物”情怀一脉相承。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体现了天人合一所蕴含的系统性思维,同时现代化的精神文明要求明确包括了天人合一在内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双创”以及与马克思主义进一步结合的具体内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更是从天人合一的自然宇宙层面与社会伦理交往层面衍化而来的具体指向。作为“自然之天”,天人合一的要求就是走绿色持续可协调的发展道路,确保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义理之天”,天人合一又演变为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和伦理要求,体现在国际关系上就明确为了中国的外交方针,即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这都是对传统天人合一观念的延续、继承及发展。